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朗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54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81民初1321号 |
案号 |
(2019)冀0181执9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辛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朗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杜道兵工程款233600元。二、驳回原告杜道兵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02元,财产保全费1720元,由被告河北朗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辛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08 |
发布时间 |
2019-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冀0181执99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8 |
执行法院 |
辛集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336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翟岐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81055480726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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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辛集市市府大街东段莱特花园2号门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