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2********029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203民初1886号
案号
(2020)皖1203执10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雷欠原告钱丽丽本金200000元,利息8000元(该利息以20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自2020年3月1日计算至5月1日),共计208000元,于2020年7月17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上述款项支付至原告钱丽丽开户行为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清河路支行,卡号为6215508413800375867的账户中;二、如被告于雷没有按时履行,则原告钱丽丽可以就被告于雷剩余全部欠款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并以200000元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5月2日起按照月利率2%支付相应利息至款项清偿完止;三、原告钱丽丽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4540元,减半收取2270元,由原告钱丽丽承担1135元,被告于雷承担1135元(款项清偿时直接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09-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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