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惠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102********5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漯人证执字第35号
案号
(2020)豫1103执5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漯河市人汇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所欠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人民币1393757.42元和后续罚息2.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为愿景人民币陆万伍仟元元整。3.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案件执行费、保全费、公证费和其他为实现主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3-19
发布时间
2020-09-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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