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惠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102********5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漯人证执字第35号 |
案号 |
(2020)豫1103执5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人汇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所欠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人民币1393757.42元和后续罚息2.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为愿景人民币陆万伍仟元元整。3.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案件执行费、保全费、公证费和其他为实现主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9 |
发布时间 |
2020-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