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231********397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703民初2254号
案号
(2020)粤0703执23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571207600513】。一、被告黄水连、李永在每月15日前至少归还4000元,首期归还日期为2019年6月15日(已归还),2019年12月31日前结清全部款项;二、若被告黄水连、李永有任一期不足额还款的,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北新区支行可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黄水连、李永尚欠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本案受理费和保全费被告均已迳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4-03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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