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市山海关饮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940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104民初4895号
案号
(2020)苏0104执28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结欠原告货款及违约金合计696000元,被告应当于2019年12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50000元,于2020年1月215日前向原告支付100000元,于2020年2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100000元,于2020年3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100000元,于2020年4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100000元,于2020年5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100000元,于2020年6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100000元,于2020年7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46000元。二、如果被告未按上述第一条之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任何一期款项,则原告有权就所有应付未付金额(总额以690000元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380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已由原告向本院预交,该款由被告于2020年7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四、双方当事人就本案所涉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此页无正文)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10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宋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679403542U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十五道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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