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意(天津)健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U03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津0106民初7155号 |
案号 |
(2022)津0106执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意(天津)健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退还原告孙国艳1365元;二、驳回原告孙国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天意(天津)健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曹红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6MA074WU03F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街道丁字沽一号路325、327号(涌晶汇泉酒店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