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守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31********16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129民初1828号 |
案号 |
(2020)黑0129执恢1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张守财于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冯荣代偿款共计11 720元;二、驳回原告冯荣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6元,由张守财负担93元,由冯荣负担13元,公告费560元,由张守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