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521********70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521刑初56号
案号
(2020)赣0521执8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分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黄小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缴国库,已交罚金6万元。2、钟志军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上缴国库。3、黄勇军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上缴国库。4、李小兵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上缴国库。5、钟雷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上缴国库。已交罚金5000元。6、袁雪华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上缴国库。7、钟家强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上缴国库。8、李聪并处罚金人民币24000元上缴国库。9、李晓辉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上缴国库。10、林剑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11、钟桃生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上缴国库。12、周姨林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上缴国库。13、钟佳良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上缴国库。14、赵杨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上缴国库。15、钟志鹏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上缴国库。16、钟志勇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上缴国库。17、彭瑞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已交罚金3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分宜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16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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