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齐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30********036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430民初804号
案号
(2020)赣0430执9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彭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贷款本金y19619.9元,利息y2472.47元,费用y2987.3元,合计y25079.69元(以上正常利息及费用算至2020年7月15日,之后的利息按照信用卡领用合约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本案的执行费用;3、诉讼费189元、保全费用25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彭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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