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阎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06********169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06刑初79号
案号
(2020)津0106执23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陈义鹏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被告人韩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三、被告人张立程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8)津0111刑初244号“被告人张立程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四、被告人马奔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五、被告人阎磊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六、被告人王斌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七、涉案财产依法予以处置。八、被告人退赔的194020元,依法发还被害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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