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钱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882********0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06刑初36号 |
案号 |
(2020)津0106执20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王义臣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二、被告人聂景秋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三、被告人王新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四、被告人徐浩然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五、被告人钱程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六、被告人李国宇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七、被告人鲍万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八、被告人付玉瑶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九、被告人周鑫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十、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财产损失(清单附后);在案退赔款二十八万五千元按比例发还相应被害人。十一、涉案财产依法予以处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