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钱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882********06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06刑初36号
案号
(2020)津0106执20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王义臣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二、被告人聂景秋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三、被告人王新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四、被告人徐浩然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五、被告人钱程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六、被告人李国宇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七、被告人鲍万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八、被告人付玉瑶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九、被告人周鑫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十、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财产损失(清单附后);在案退赔款二十八万五千元按比例发还相应被害人。十一、涉案财产依法予以处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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