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112********164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6民初1535号
案号
(2020)津0116执56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大港中心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魏坤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林春生借款本金120000元及利息(自2019年7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2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计算)。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350元及其他费用8000元,被告自愿承担,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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