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1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82民初2752号 |
案号 |
(2020)苏0582执30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港分公司支付原告张家港市国亿金属装饰有限公司工程款553768.88元以及该款自2018年12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限被告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港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二、被告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港分公司的上述债务的不能履行部分承担补充责任。三、驳回原告张家港市国亿金属装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581元,保全费3520元,合计8101元,由被告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港分公司、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9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055530104001767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荣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2142125925D |
登记机关 |
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悦丰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