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日照岚明化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87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103民初3093号
案号
(2020)鲁1103执4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日照岚明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扬子石油化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 583 829.56元及利息(按年利率4.75%计算,分别以328 808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2日起,以255 201.56元为基数,自2016年3月8日起,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被告日照岚明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扬子石油化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欠付工程款的违约金(以欠付工程款数额583 829.56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30 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计算至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南京扬子石油化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 270元,减半收取6 135元,诉讼保全费4 755元,合计10 890元,由原告南京扬子石油化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890元,被告日照岚明化工有限公司负担10 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4-20
发布时间
2020-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云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103068748015T
登记机关
日照市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日照市岚山区童海路北首(周家庄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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