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802********00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802民初1780号
案号
(2020)晋0802执恢6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会荣、董波欠原告刘冬霞借款本金780000元及利息211950元(按月利率1.5%计算至2018年3月7日)。原、被告均同意由二被告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结清本金780000元(其中,于2018年5月30日前归还本金50000元,2018年10月30日前归还本金50000元,2018年12月30日前归还100000元,2019年5月30日前归还本金200000元,2019年7月30日前归还本金150000元,2019年10月30日前归还本金100000元,2019年12月30日前归还本金130000元);二、借款本金780000元所产生的利息211950元由二被告于2020年10月30日前结清(其中2020年5月30日前归还利息100000元,2020年10月30日前归还利息111950元);三、如被告丁会荣、董波未能按照第一、二项约定如期足额履行,则原告有权要求二被告对剩余借款本金按月利率1.5%从2018年3月8日起计息,由二被告一次性支付剩余借款本、息及第二项借款本金780000元之前产生的利息211950元,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13780元,减半收取6890元,由被告丁会荣、董波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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