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丽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422********24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802民初3703号
案号
(2021)晋0802执42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丽红欠原告马振怀劳务费5000元,被告王丽红于2020年7月起至2021年4月每月15日前支付劳务费500元,其余诉讼请求原告马振怀自愿放弃;二、若被告王丽红未按上述期限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剩余未还部分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马振怀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12-01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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