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红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703********156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8民终2908号(2021)晋0882民初1459号
案号
(2022)晋0882执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栗超飞、张红梅给付申请执行人原喜荣68000元及利息、延期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7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河津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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