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小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22********0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7民初8496号 |
案号 |
(2020)粤0307执48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以人民币50000元基数,按照年利率24%为标准自2018年3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案件受理费663元(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4 |
发布时间 |
2020-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