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加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131********10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29民初1821号
案号
(2020)黑0129执3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延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任凤奎于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黑龙江延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5000元,利息8445.50元(从借款之日起计算至2019年6月19日止),自2019年6月20日起以上述本金为基数,按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止;二、逾期未偿还,将任加金承包经营的位于延寿县六团镇永兴村兴申屯(经营权证合同编号73号),在承包期内的承包经营权,由原告转包或由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土地流转,转包费用优先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案件受理费636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任凤奎、任加金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延寿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9-08
发布时间
2020-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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