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树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31********1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29民初1260号 |
案号 |
(2020)黑0129执3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周树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给付黑龙江延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8 500元、利息11 762.33元(自借款之日起至2019年6月19日);自2019年6月20日起以上述本金为基数,按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止;姜雪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姜雪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给付黑龙江延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1 500元、利息6 566.57元(自借款之日起至2019年6月19日);自2019年6月20日起以上述本金为基数,按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止;周树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 766元、公告费560元,由周树彦、姜雪同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时间 |
2020-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