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霍长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31********2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29民初1229号 |
案号 |
(2020)黑0129执3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霍长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给付黑龙江延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6500元、利息3428.10元(自2017年1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自2018年12月29日起以上述本金为基数,按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止;吴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048元、减半收取524元,由霍长福、吴军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0-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