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德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1026********60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1026刑初173号 |
案号 |
(2020)冀1026执恢2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任德旺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10日起至2021年5月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任德旺退赔被害人王海滨人民币297 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时间 |
2020-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