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御窑金砖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56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7民初739号 |
案号 |
(2020)苏0507执20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苏州御窑金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毛俊书工程价款521542.67元及利息28558.08元;并支付521542.67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如采用转账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户,或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设银行苏州市相城支行营业部,账号:32201997436050630022018088)。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507.5元、保全费3128元,合计7635.5元,由被告苏州御窑金砖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毛俊书已预交,本院予以退还,被告苏州御窑金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该院(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预交上诉案件受6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金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595638627K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灵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