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27********00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627民初1931号
案号
(2020)冀0627执2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柳朝辉、柳士楼、石丽连带偿还原告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3799980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2019年7月1日前付清。二、如三被告不能偿还债务时,原告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被告柳士楼、石丽抵押的位于唐县中山大街路西的房产具有优先受偿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4-24
发布时间
2020-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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