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3********72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02民初4090号 |
案号 |
(2020)皖1202执29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怀彬、卢敏欠原告阜阳市鑫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垫付款本金124601.64元、利息16398.36元及律师费9000元,合计150000元,于2020年6月25日前偿还20000元,余款130000元从2020年7月30日起每月30日前偿还26000元至还清时止;被告如有一期不按期履行,原告阜阳市鑫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视为该欠款全部到期,有权对未偿还部分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张笑笑、太和县郎途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3366元,减半收取1683元,保全费1286元,合计2969元,由原告阜阳市鑫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