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3********728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202民初4090号
案号
(2020)皖1202执29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怀彬、卢敏欠原告阜阳市鑫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垫付款本金124601.64元、利息16398.36元及律师费9000元,合计150000元,于2020年6月25日前偿还20000元,余款130000元从2020年7月30日起每月30日前偿还26000元至还清时止;被告如有一期不按期履行,原告阜阳市鑫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视为该欠款全部到期,有权对未偿还部分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张笑笑、太和县郎途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3366元,减半收取1683元,保全费1286元,合计2969元,由原告阜阳市鑫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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