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贺州市金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003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103民初545号 |
案号 |
(2020)桂1103执9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陈建中与被告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9日签订的《“金泰花园”购房意向书》;二、被告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返还原告陈建中购房意向金50000元;三、被告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赔偿原告陈建中损失50000元;四、被告贺州市金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原告陈建中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应付款项,债务人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原告已预交525元),由被告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贺州市金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艳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100200346276J |
登记机关 |
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贺州市新兴北路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