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301********2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859号
案号
(2019)粤0606执75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530193613079】。一、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凯迪威机械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返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和利息、罚息和复利(利息、罚息和复利的计算方式:1.以500万元为本金,从2015年7月2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至2015年11月9日止,从2015年11月10日开始,按年利率9%计算罚息;2.以1500万元为本金,从2015年7月2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至2015年11月10日止,从2015年11月11日开始,按年利率9%计算罚息。对上述未按时支付的利息在合同期满前按6%计收复利,合同期满后按罚息年利率9%计收复利);二、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凯迪威机械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返还代垫汇票款本金11895681.59元和罚息(罚息的计算方式:1.以861028.77元为本金,从2015年7月30日计算到2016年1月31日,以860902.48元为本金,从2016年2月1日计算到2016年7月26日,以860902.23元为本金,从2016年7月27日开始计算到债务清偿之日止;2.以1050000元为本金,从2015年8月4日开始计算到债务清偿之日止;3.以2014449.2元为本金,从2015年7月30日开始计算到债务清偿之日止;4.以700000元为本金,从2015年8月10日开始计算到债务清偿之日止;5.以490000元为本金,从2015年9月2日开始计算到债务清偿之日止;6,以1398915元为本金,从2015年9月30日开始计算到债务清偿之日止;7.以1183110.04元为本金,从2015年10月9日开始计算到债务清偿之日止;8.以1148305.12元为本金,从2015年10月24日开始计算到债务清偿之日止;9.以500000元为本金,从12月2日开始计算到债务清偿之日止;10.以1200000元为本金,从2015年12月4日开始计算到债务清偿之日止;11.以1350000元为本金,从2015年12月16日开始计算到债务清偿之日止;以上罚息利率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凯迪威机械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支付律师费19800元;四、对上述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债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对被告黎明所有的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立田路东乐花园二巷1号房产(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242480号)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本金限额43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五、对上述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债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对被告李艳红、陈刚所有的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近良社区居民委员会永同路二街3号房产(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771363号)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本金限额50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六、对上述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债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对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强顺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六台机械设备(包括:现代起亚卧式加工中心KH80G、现代起亚立式加工中心VX500、现代起亚卧式加工中心KH1000、现代机械卧式加工中心KH63G、友佳精机龙门加工中心FM一3219、卧式加工中心HTM-80H各一台)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本金限额43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七、对上述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债务,被告广东凯迪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龙威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强顺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广东顺德佰朗电器有限公司、黎洛英、孔庆安、肖艳春在最高本金限额43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相应保证责任后,保证人有权向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凯迪威机械有限公司追偿;八、对上述判决第二项确定的债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对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凯迪威机械有限公司的保证金账户(44001667337049000712;44001667337049000713;44001667337049000714)内的存款91.5万元和相应利息享有优先受偿权;九、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1047.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16047.9元,由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凯迪威机械有限公司、广东凯迪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龙威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强顺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广东顺德佰朗电器有限公司、黎洛英、孔庆安、黎明、李艳红、陈刚、肖艳春连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6-18
发布时间
2019-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粤0606执7591号
立案日期
2019-06-18
执行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4940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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