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景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22********35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04刑初445号
案号
(2020)黑0104执15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赵景波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9日起至2021年3月2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送交本院,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6-23
发布时间
2020-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