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国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4********03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124民初3421号
案号
(2020)赣0124执4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进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调解如下:一、原、被告同意继续按2012年10月26日、2018年2月18日双方签订的房屋购销合同及协议履行义务。二、被告江西康寿实业有限公司、朱国光应尽快将已出售给原告的房屋抵押权及查封予以解除,并在解除后十日内将房屋按双方于2012年10月26日、2018年2月18日签订的房屋购销合同及协议过户到原告名下。三、双方按合同协议办理房屋过户面积以不动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为准。已支付的购房款按不动产权证载明的面积多退少补。案件受理费250元,由原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进贤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07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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