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国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4********03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124民初3421号 |
案号 |
(2020)赣0124执4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如下:一、原、被告同意继续按2012年10月26日、2018年2月18日双方签订的房屋购销合同及协议履行义务。二、被告江西康寿实业有限公司、朱国光应尽快将已出售给原告的房屋抵押权及查封予以解除,并在解除后十日内将房屋按双方于2012年10月26日、2018年2月18日签订的房屋购销合同及协议过户到原告名下。三、双方按合同协议办理房屋过户面积以不动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为准。已支付的购房款按不动产权证载明的面积多退少补。案件受理费250元,由原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