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秀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06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民初3504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12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要求解除三被告与浙商银行于2018年12月17日签订的《贷款合同》,三被告表示同意。二、被告黄新平、黄秀兰结欠原告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8639.8元、2019年9月20日前的利息2076.43元、2019年9月21日至清偿之日的利息(按1.65%的月利率计算),自愿在2019年12月30日前还清借款本金10000元,在2020年3月20日前还清所有剩余款项。原告表示同意。三、被告鄢建华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68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且调解结案故减半收取为534元,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