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卢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0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30民初965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13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曾卢平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保险赔偿款11015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3元,减半收取1252元,由被告曾卢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