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辉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02********1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881民初359号 |
案号 |
(2020)赣0881执2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原告郭辉明与被告徐庆林的儿子郭梓睿归被告徐庆林抚养;原告郭辉明于每月1日支付抚养费2000元,此款汇入被告徐庆林账户(井冈山九银村镇银行,账号6213269292300390632);三、原告郭辉明支付被告徐庆林160000元;此款于2017年7月27日支付100000元, 2018年1月15日支付20000元,2019年1月15日支付20000元,余款20000元于2020年1月15日付清;四、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郭辉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