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熊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3********20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8)安万民初字第207号 |
案号 |
(2020)赣0123执7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熊燕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归还原告熊元俊人民币107万元。案件受理费14430元,由被告熊燕负担,于上述给付时间一并给付。如不服本判决,可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际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