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北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2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宁民特字第07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恢1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准予采取拍卖、变卖邓方式对被申请人赖小荣、杨北京的坐落在宁都县京都豪庭小区19栋3号商铺,面积70.91平方米,宁房权证(梅江)字第0900061442号、同一小区10-13栋a107,面积223.56平方米,宁房权证(梅江)字第0100058212号、宁房权证(梅江)字第0100058212号,面积227.03号等三套担保财产依法变卖,申请人赣州股份银行有限公司你宁都支行对变卖后所得款项在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范围内优先偿还。 申请费38808元,由被申请人赖小荣、杨北京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