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521********2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521民初678号 |
案号 |
(2020)赣0521执6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分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钟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德红支付装修款13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从2019年2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6元,减半收取计108元,由原告黄德红负担18元,被告钟敏负担9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分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