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29********18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29民初607号 |
案号 |
(2020)赣0729执3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全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被告陈涛、谭丽英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钟子房、陈年香归还代偿款235200元及利息【从2020年5月22起直至付清代偿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2、驳回原告钟子房、陈年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04元,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802元(原告已交纳),由被告陈涛、谭丽英承担,与前述款项一并支付给原告钟子房、陈年香。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全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