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加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31********4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30民初3154号
案号
(2020)赣0730执14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卢加福所欠原告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及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被告卢加福自愿自2019年9月23日起每月月底偿还2400元,2021年9月20日前本息全部还清,原告表示同意。二、本案诉讼费1190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为595元,被告卢加福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9-14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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