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加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4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民初3154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14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卢加福所欠原告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及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被告卢加福自愿自2019年9月23日起每月月底偿还2400元,2021年9月20日前本息全部还清,原告表示同意。二、本案诉讼费1190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为595元,被告卢加福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