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阳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425********54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705刑初512号
案号
(2020)粤0705执39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卢阳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被告人潘先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被告人兰祖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16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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