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802********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102民初3473号
案号
(2020)鲁1102执30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崔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范承堂借款本金100 000元;二、被告崔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范承堂借款利息10 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 300元,减半收取1 150元,由被告崔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17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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