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郝成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524********05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524民初154号 |
案号 |
(2020)冀0524执3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柏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吕甲泽、郝成浩、赵佳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偿还原告代增会借款98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自2018年6月起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代增会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柏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