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孟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5********01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02民初2309号 |
案号 |
(2020)皖1202执33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孟莉、李强于2020年8月1日之前偿还原告亓先利借款本金7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6月30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按借款本金70万元、年利率18%计算,自2019年11月1日起按借款本金70万元、年利率24%计算,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二、原告亓先利对二被告位于颍州区南二环路龙腾义耕新天地小区4#楼208室(皖2019阜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187231)房产在抵押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案件受理费10800元,减半收取计5400元,由被告孟莉、李强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