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肖祖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6********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102民初2519号 |
案号 |
(2020)桂1102执12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肖祖峰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八桂支行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17949.21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010.03元、手续费327.72元及利息(暂计至2019年6月27日利息为1229.47元,之后的利息以17949.21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13元,减半收取15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肖祖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