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21********0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3民终817号 |
案号 |
(2020)湘0302执14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撤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2020)湘0302民初298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朱伟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上诉人徐顺德支付10 400元;三、驳回上诉人徐顺德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50元,减半收取75元,由上诉人徐顺德负担20元,被上诉人朱伟负担5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0元,由上诉人徐顺德负担40元,被上诉人朱伟负担11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