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铁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303********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302民初523号
案号
(2022)湘0302执2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赵铁军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湘潭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租金3413.2元、物业服务费910.8元,共计432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赵铁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1-17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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