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27********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827民初2748号 |
案号 |
(2020)赣0827执5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遂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本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蒋建平同意在2020年 1月20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罗群华借款人民币246000元。二、如被告蒋建平能按上述第一条的约定归还借款,则原告对其他诉讼请求予以放弃,本案纠纷了结。如被告未按第一条的约定归还借款,则被告蒋建平应归还原告罗群华借款本金人民币246000元并按年利率24%标准支付该款自2016年6月9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计算的利息。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74元,由被告蒋建平负担,前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定于在2020年1月20日前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遂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