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221********00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17民初493号 |
案号 |
(2019)津0117执7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津达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崔建军于2019年5月1日前共同给付原告崔校军欠款400000元;余款4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被告如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可就全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900元,由原告崔校军承担,诉讼保全费4720元,由被告天津达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崔建军共同承担;四、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9-05-06 |
发布时间 |
2019-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