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5********19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4民初2825号 |
案号 |
(2020)黑0104执15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蒋旭立即给付王琳购房款5万元及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9日起至蒋旭实际给付时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王琳已预交)、公告费560元(王琳已预交),均由蒋旭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