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航鑫源(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04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922民初746号 |
案号 |
(2018)冀0922执5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中航鑫源(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沧州广源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货款344675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44675元为基数,按月息2分标准自2015年11月11日起计算至本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70元、保全费2370元,由被告中航鑫源(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3-21 |
发布时间 |
2018-05-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春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300451110Y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宝业馨苑10号楼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