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毕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321********00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705民初2039号 |
案号 |
(2020)粤0705执47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毕军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林治胜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支付相应利息(暂计至2020年5月8日为20500元,自2020年5月9日起以20万为本金按月利率2%计算至清偿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