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8********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27民初111号 |
案号 |
(2020)赣0727执13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陈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钟东借款本金计人民币2300000元,并自2020年1月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给原告钟东,利随本清。二、驳回原告钟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